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103执126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滁州市蓝溪都市。
被执行人: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睛宵路19号华泰汇景10幢酒店第四层402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4152780317C。
法定代表人:何玉斌,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撤回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103执12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夏 靖
审判员 杨德诚
审判员 孙小庆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孙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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