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执292号
***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缴案件受理费一案,执行依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4民终1661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5月1日,本院对***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缴案件受理费项立案执行,立案执行标的11060元。执行中,强制执行到位11126元,扣除执行费66元,余款11060元已转至淮南市财政局账户,上缴国库。至此,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4民终1661号民事判决书***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缴案件受理费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