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全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亚泰建筑机具租赁站与***,**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2民初21303号
原告:重庆市渝北区亚泰建筑机具租赁站,经营场所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新华村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2MA5UBJ793W。
经营者:周红,女,1972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男,1967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男,196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津区。
被告:重庆智全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5号3-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21976161M。
法定代表人:吴桂全。
原告重庆市渝北区亚泰建筑机具租赁站与被告***、**、重庆智全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30日立案。原告重庆市渝北区亚泰建筑机具租赁站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重庆市渝北区亚泰建筑机具租赁站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窦锦玲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 陈 磊
书 记 员 李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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