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326执21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东安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1号楼51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28449222L。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2022)浙0326民初51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