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0507执2070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法定代表人:顾云清。
被执行人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法定代表人:蒋天强。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8)苏0507民初808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87190.00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三男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孙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