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191财保318号之二
本院于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对申请人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反担保一案所做出的(2021)豫0191财保3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文笔上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2021)豫0191财保3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第一页正文倒数第三行、第二页正文正数第四行将“焦作中旅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改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审判员 李俊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