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26执保293号
河南基泰电气有限公司、河南维恩钢构有限公司、河南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汝阳县人民法院(2021)豫0326财保29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河南基泰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维恩钢构有限公司、河南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已按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事项将被申请人河南维恩钢构有限公司的存款134920元(账户:16×××91)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