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矿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保3292号
申请人***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珲春矿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执行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本院将不予续封。
本院(2021)吉0106执保3292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