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

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与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0115民初10600号
原告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经本院委托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后,原告于2021年1月28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由于本案经诉前调解后,原告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故本院对其免收案件受理费。
审 判 员 吴智永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