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山西汇天下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5执406号
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
被执行人山西汇天下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民事审判庭依据(2021)晋0525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山西汇天下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缴纳案件受理费1876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山西汇天下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1日已经立案在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晋0525执406号销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