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衡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陕西衡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西安盛和汉长安城实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陕0112执恢48号
陕西衡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西安盛和汉长安城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衡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10619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西安盛和汉长安城实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经强制执行已将案件款发还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6)陕0112民初10619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