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22执恢407号
***、吉林省黄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黄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5328.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1年7月20日将该执行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253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缴纳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依据(2015)农民初字第0097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