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802执保1469号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802民初888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82006.68元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财产查询,并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铁岭阀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具体冻结账户及金额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单),冻结期限为一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2、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802执保1469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3年9月28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