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天吉电气销售有限公司

原告芜湖天吉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皖0291第640号
原告:芜湖天吉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法定代表人:冯珍芳。
被告: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殷姣。
原告芜湖天吉电气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2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黄晶晶
人民陪审员  陈世富
人民陪审员  汤方明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 助理  陈 诚
书 记 员  闫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