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百匠座椅有限公司

某某、广州市百匠座椅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106民初18487号
原告:**,男,1978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冰峰、简荣平,分别系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
被告:广州市百匠座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东兴路东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梁一平。
被告:梁一平,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被告:梁建明,男,1971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被告:广东筑丰巢家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东兴路西二横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拥军。
原告**与被告广州市百匠座椅有限公司、梁一平、梁建明、广东筑丰巢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陈美丹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邱金丽
书 记 员 冯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