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闽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在西潘安置型商品房工程项目施工中,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现场监测噪声值为68分贝,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被责令改正,罚款23000元,处罚公示截止期:......
2 因在西潘安置型商品房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在场地内存放的建筑土方未采取封闭、覆盖、袋装以及其他有效粉尘污染防治措施,被责令改正,罚款2000......
3 因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在居住区从事产生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活动,被责令改正,罚款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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