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24执恢257号
温州市中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州市中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嘉县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19)浙0324执1073号]一案中,被执行人永嘉县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支付建筑款1946664元及利息损失9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24执恢257号、(2019)浙0324执107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