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阁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南宁市阁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执字第48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72年11月19日,初中文化,四川省仁寿县人,农民,家住四川省仁寿县洪峰乡中咀村2组,现住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七花南路176号,身份证号码:511121197211194555。
被执行人南宁市阁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49号圣展商务大厦A幢1902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南宁市阁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本院辖区内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委托执行,本院已将案件委托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4)文执字第48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瑞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杨 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