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蓝田人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人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2执1333号
常州**人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天宁郑陆晓晴建材经营部、***: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人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宁郑陆晓晴建材经营部、***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6885元及执行费50元。至此,常州**人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