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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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230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新城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金华市九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新城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市九盛纸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浙0703民特562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9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40000元整,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