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宿迁市新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311执保1109号
民一庭:你庭于2021年7月22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宿迁市新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对宿迁市新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00000.00元的冻结。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