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因和平路以西新河路以南地块项目桩基工程存在该项目6#楼桩基子分部项目验收合格后未安排专人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盖章的情况,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公示截止......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7-12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江西恒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0月诚信信息
江西恒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诚信信息
南京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信阳鼎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信阳鼎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