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27执保607号
***与邯郸市永年区隆星建筑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区第二建筑公司、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查封被申请人邯郸市永年区隆星建筑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区第二建筑公司、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价值148788元。
实际查封、冻结***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8788.00
结案方式: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