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浙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603执256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3民初1265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05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浙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650000元+执行费8900元+诉讼费590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650000元,执行费8900元,诉讼费59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