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新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2执30号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新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5日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3610号裁决书,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173,396.75元,并缴纳执行费2,500.95元。至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