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菲尼有限公司

瑞安市吉星建材有限公司、北京菲尼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81执1204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吉星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北京菲尼有限公司、北京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立佳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圣恒银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吉星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菲尼有限公司、北京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立佳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圣恒银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2)浙03民终635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吉星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菲尼有限公司、北京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立佳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圣恒银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120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