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

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浙0282民催53号
申请人: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海口河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61013011XM
法定代表人:何国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艳艳,女,该公司员工。
申请人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7年5月22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号码为30200053/27028238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2016年11月25日、出票金额20000元、出票人慈溪市贝利轴承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新贝机械有限公司、付款行中信银行宁波桥城支行,背书人慈溪新贝机械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案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宁波万里管道有限公司负担,交纳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周 红
审 判 员  宋国梁
人民陪审员  童松迪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代书 记员  施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