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高远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11执205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嘉兴市高远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兴市高远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扣划担保人***银行存款11666697.90元(含执行费78988元、利息等),申请执行人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从法院领取执行款11587709.9元(含利息等)。现被执行人嘉兴市高远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了(2018)浙04民终6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