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212执529号
大连衡意建设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衡意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9)辽021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工程款1818567.95元,立案执行案号(2020)辽0212执529号。在执行过程中,全部款项已给付申请执行人大连衡意建设有限公司,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9)辽021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杨 科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邹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