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鲁0323执1555号
山东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天禄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天禄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3)鲁0323执1555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大连天禄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已按本院(2023)鲁0323诉前调确443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鲁0323执155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