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辽0203执2498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永杰。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2019)辽0203民初5189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000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张烈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