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光明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大某某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辽0202民初1983号

原告**,男,1965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甘井子区。

委托代理人李亚范(系原告之妻),女,住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告大***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长利巷****。

法定代表人王希建。

被告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div>

法定代表人徐斌。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大***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被告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0元,不予收取。

审 判 长  张磊磊

人民陪审员  李严军

人民陪审员  盛 君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于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