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京0113民初9496号
原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原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荣幸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