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2民初21115号
原告: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8号院3号楼3**306。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煜,北京深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汇通汇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B319。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汇通汇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22年12月28日,原告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双方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942元,减半收取4471元,由北京丰利万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 ***
审判员 张 爽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车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