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1694号 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247970.38元及执行费24879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72849.38元。故本院(2023)浙0482执1694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