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新2924执2154号
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向申请执行人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自2018年1月24日起至实际查阅之日止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资料进行查阅、复制);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经营情况的资料,经强制执行该行为现已执行完毕。至此,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新2924民初4700号确定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行为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