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郑州市建筑设计院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8)豫0105执14744号 河南省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郑州市建筑设计院: 你们与郑州金程置业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2017)豫0105民初85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郑州金程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行金。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 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账号:31×××20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