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盈源电气有限公司

珠海盈源电气有限公司、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11005号
申请执行人:珠海盈源电气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780787.77元,扣除执行费56708元后已将款项5724079.77元支付给申请人,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