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1443号
江苏大威电气有限公司、珠海明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大威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明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粤0402民初3582号民事判决书、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4民终30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