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402执5307号

申请执行人: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402民初92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做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