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604执247号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行交纳了案件受理费10380元,本院(2021)辽0604民初90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案件受理费1038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