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13117号
**、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2019)粤0402民初12114号、(2021)粤04民终31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