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448号
申请人江苏润源水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3日作出的(2021)苏72民初13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39000元,或查封、冻结其等值的其他财产。现已完成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查询,实际控制被申请人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1539000元;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