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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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81执5798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金睿汽摩配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优世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温州金睿汽摩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优世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2)浙03民终3609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金睿汽摩配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优世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81执579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