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园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2)桂0721执1248号 珠海经济特区园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经济特区园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本院作出的(2022)桂0721民初890号民事调解书中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终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