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
1 因翠湖苑二期4-5标段工程项目工地部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缺席、未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未严格实行工人工资专账(有账户无入资金发放工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
2 因2015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被通报,纳入
3 因斗门区珠峰大道南的蓝湾半岛六、七、八期工程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被行政处罚;在珠海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自事故发生后停工停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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