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与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2495号

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与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2民初95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5月2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2民初95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