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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常州中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81执371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38年2月17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溧阳市北方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常州中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54-1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常州中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81民初4436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