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德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402执3205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569047276W,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便民服务大厅206号;电话:135××××6708。
法定代表人:曹德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6年09月07日生,住重庆市开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4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在085e9858ea2c2f534987ed5dc@wx.tenpay.com账户内余额人民币5.49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a2c2f534987ed5dc@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77502.4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付杰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