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富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棣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富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623执1271号 无棣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北京东方富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无棣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东方富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鉴定费128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220元,共计130220元及***行金。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案件执行完毕。本院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无棣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2023)鲁1623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